交通銀行安慶分行等5家銀行因違法行為合計被罰3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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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 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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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虎訊 5月7日消息,日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多條行政處罰信息。處罰信息顯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慶分行、黃山屯溪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祁門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歙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家銀行皆因違規發放貸款被罰,同時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慶分行負責人收到警告并處以罰款,所有罰款合計268萬元。具體來看,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慶分行因違規發放固定資產貸款違法違規事實,被處罰款135萬元。同時,時任交通銀行安慶分行集賢路支行行長唐健、時任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慶分行副行長郭慶偉、時任交通銀行安慶分行大客戶部總經理周琳皆因對交通銀行安慶分行違規發放固定資產貸款負有責任,收到警告并被罰6萬元、6萬元、6萬元,合計被罰18萬元。同日,黃山屯溪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祁門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歙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皆因違規發放項目貸款違法違規事實,被處罰款30萬元、30萬元、55萬元,合計被罰115萬元。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同時,5月7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饒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江西廣信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西廣信農商行”)因與無融資擔保資質機構合作開展業務,被罰款50萬元。時任江西廣信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柯桂月、時任江西廣信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葉淑明二人,均因對上述違法違規事實負有責任受到警告,并各處6萬元罰款。